保修政策及条款


车驰汽车承诺,在指定的时间期限或行驶里程内,如果确认车驰汽车车辆改装部分零件存在材料或制造质量缺陷,由车驰汽车负责提供保修相关项目。

车型:飞球牌和兰驰牌

车驰汽车对所有的保修期为:

基型车部分保修期:V级、VITO和新VITO为36个月或6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限);凌特为24个月或6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限)。

改装部分保修期::V级、VITO和新VITO、凌特为24个月或6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限)。

整车有限保修期起始时间:

车辆从经销商交付至终端用户的日期。

车主行驶本上的注册日期。

客户购车发票的日期。

整车保修有效起始日期根据以上三个日期中最早的日期为准。


1、安装了非飞驰、车驰汽车改装用零部件及附件或在福奔商务奔驰4S店以外的维修店修理或保养后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车驰汽车指定的维修店除外)。

2、常规保养服务,包括车轮平衡和定位,以及易损易耗件(包括雨刮片、天线杆、无线电遥控器电池、轮胎和车轮、离合器片、刹车片、火花塞、玻璃、灯泡、保险丝、橡胶制品、皮料、内饰包覆材料等)正常磨耗及老化。

3、由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坏和失效:

用户不恰当的使用、事故、被盗或火灾。

未按照《使用说明书》、《保修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正确的使用、保养及维护。

碎石飞溅、化学粉尘、树液、盐、暴风、冰雹、非法、未经许可的改装或泡水、闪电或其它不利环境造成的问题。

曾在车驰汽车指定的维修店以外的厂家进行过修理。

内饰、油漆或其他外观件的正常磨损。

4、由于里程表读数被更改,导致实际里程无法确认的车辆。

5、由保修引起的间接经济损失。

6、用户提出质量保修前,未保护好故障件、损坏件的原始状态。

7、因不可抗力,如人为的故意损坏、战争、暴乱所致的损坏等。

8、车驰汽车不对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不良感觉进行保修。

零部件名称 保修期限 说明
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等 按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FA6520/FA6521/FA6523/FA6541M/FA6541/FA6542/FA6543/FA6543C/FA6543M/FA6540/Sprinter324H/SPRITER 524/FA6523H基型车保修政策执行
高顶及中顶 24个月或6万公里
天窗 24个月或6万公里 不含天窗密封条
外装饰件 12个月或6万公里 含轮毂、侧踏板、中网、不锈钢踏板等(不含贴花)
内饰包覆件及装饰件 24个月或6万公里 含顶部、上部内饰及脚踏包覆件(正常磨损除外)
内饰改色件 24个月或6万公里 外力划伤及正常磨损除外
座椅骨架、扶手及底座 24个月或6万公里
座椅皮套及包覆件 24个月或6万公里 皮料正常磨损除外
隔屏骨架及包覆件 24个月或6万公里
隔屏升降机构 24个月或6万公里
车内木饰装饰件 24个月或6万公里 含桃木装饰条、高光泽饰板及柚木地板(正常磨损除外)
小桌板 24个月或6万公里 包括滑动式、收折式、插管式
隔屏及吧台附件 24个月或6万公里 划伤和其他外力破损除外
总成线束 24个月或6万公里 含相关插接件
车内集中控制系统 24个月或6万公里 含主控器、线束及相关插接件
电源管理系统 24个月或6万公里 含辅助供电系统相关电器件(电瓶、发动机除外)
车载冰箱 24个月或6万公里 不包括冰箱划伤破损及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
电动门总成件 24个月或6万公里 只针对加装电动门
音响系统 24个月或6万公里 含DVD导航主机、功放、喇叭、低音炮等
电视及显示器总成 12个月 含DVD、吸顶、后显示器、头枕娱乐屏、倒车影像等
车载饮水传真咖啡机 12个月
电器开关及插座 12个月 含翻转插座
各类灯总成件 12个月 含射灯、LED灯、氛围灯、日行灯及总成件等
逆变器 24个月或6万公里
乘客舱多功能座椅 24个月或6万公里 含座椅步进电机、腿托电机、通风加热机按摩系统等
玻璃、保险丝及灯泡 不保修
乘客舱空调系统 24个月或6万公里